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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01 13:53:06

各班级:

现组织开展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2年度国家助学金艺术学院名额为222人,按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的标准发放(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要求,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及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较高档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感恩社会。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6.通过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还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一年级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初步认定后推荐)。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8.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以辅导员为单位汇总

(3)此次国家助学金申报学生中,不得申报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通过专项经费解决。

2.报送时间

11月2日前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并上交辅导员审核。

11月3日学院进行审核。

11月4日—11月9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辅导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班级内切实可行的评审工作方案,并向学生公示。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结构合理,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切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同时广泛宣传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审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