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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0-09-23 20:20:40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及《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机构成员:

组长:赵慧

副组长:郝小星

成员:王银兵 刘东霞 高永利 苏腊梅 史圣洁

二、推荐基本条件

1、符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体验标准

3、前5学期加权学分成绩:以教务部提供的成绩为准。推荐一般类和科技创新类在本专业排名前2%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后成绩>=80分的课程;推荐支教团、保资辅导员满足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后成绩>=80分的课程。

4、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类型及程序

1、一般类推荐

(1)申请条件:符合基本条件且前5学期加权学分成绩优秀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和生申请表》附表2

(2)推荐程序: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按照本专业前5学期的加权学分成绩排序,依据专业的推荐名额确定学生推荐资格,有放弃者在本专业按照成绩排序递补推荐。

(3)申请学校:具有一般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学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全国S类、A类大赛推荐:获得全国S类、A类大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同时前5学期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前8%者可申请一般类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占用学院的推荐名额。

2、科技创新类推荐

(1)申请条件及推荐范围:符合基本条件且前5学期的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规定前30%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科技创新类附表3)

(2)推荐程序: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夏博、范伟、王亚韶、白小剑、庞冠男)组成的审核鉴定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各类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发表文章)原件进行审核,专家需给出明确意见,在申请表中“审核鉴定栏”签字。并对申请的学生组织面试答辩,成绩合格通过者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队,依据推荐名额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和科技创新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学习成绩*70%+科技创新成绩*30%,总成绩为100分。科技创新成绩包括大赛获奖、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等成绩,各类成果的成绩可累加计算,但总分不超过100分,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创新成果积分标准》执行。如果成绩相同者,再参考申请者参加其它专业赛事的获奖情况,具体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确定得分。

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思维、兴趣热情及毅力,是否具备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力等,面试“不通过”者不具有推荐资格。

(4)申请学校

获得科技创新类推荐资格的学生须申请攻读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研招网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志愿填报工作(10月15日前在研招网完成接收阶段的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录取确认工作)。

3、支教团和保资辅导员推荐

(1)预申请比例及范围:满足基本条件且前5学期三年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的可申请推荐,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2)推荐程序

支教团推荐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校团委共同组织进行,保资辅导员推荐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处共同组织推荐。

四、推荐计划分配原则

(1)一般类名额7名一般类推免生原则上按每专业一名学生分配名额,推荐者须在本专业排名前4%,低于这个比例的本专业丧失推免资格,同等情况下向报考本校的学生倾斜。

(2)科技创新类名额5名推免完全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确定。

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24日下午15:00前交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