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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日期:2013年10月17日

为了确保实验中心设备、仪器及各种实验用品在贮存期间不发生损坏以及其它错误,满足其使用要求,现对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中心库房设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员应熟悉库管业务,认真履行职责。
二、库房环境应满足有关物资的贮存要求,对所有贮存设备及物资应注意防潮、防腐等。
三、库房管理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区。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
四、入库经手人凭设备(实验用品)购置审批表办理入库手续。库房管理员对入库物资应严格勘验。
五、库存物资应分区、分类放置,堆码整齐,同时防尘、防污;对已定位的各种物资应建立识别卡,标明物品名称、出入期限、数量等,做到卡、帐物相符。
六、物资出库时,经手人应凭物资领用审批单,办理完整的领用登记手续,同时库管员应及时调整库存账目。
七、实验中心对库房定期检查和监督,实行库房管理员周检,中心领导月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