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接收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

2020-09-24 10:44:33

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接收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2021年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的人数不超过2020年全日制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50%。具体招生专业请查看我院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注册成功。

2.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三、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9月25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本学院接收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及程序。

2.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于10月12日开始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必须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4.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学院寄送申请材料,与学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5.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 纸张复印需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间为10月12日—10月25 日,我院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

(1)复试由学院组织,申请人联系接收学院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