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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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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评选的通知

2015-05-06 15:13:44

 

    为了在全校学生中加强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教育,帮引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强、自立、自信、自尊和艰苦奋斗、砺志成才、健康向上的人生信念,鼓励其志存高远、勤奋学习,进一步营造健康和谐、人人思进的校园氛围,现开展“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评选工作,详细评选办法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比例、名额和奖励标准

    1.评选比例:除2014级学生外,在校学生总数的3%。艺术学院共评选36人。

    2.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感恩祖国社会;

    4.在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综合考评成绩良好;

    7.自立自强,能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评选人数及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申请审批表》,同时交送成绩单。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2.辅导员(班主任)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应材料上交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建立备查档案。

    3.学院审核后,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并组织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http://qgzx.tyut.edu.cn:40000/ns/,进行网上资料录入和提交。(系统填报时间为:5月7日——5月11日)。

    4.同时学院网上操作经办人和负责人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应的网上审核操作。审核结束后,学院从系统导出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提交学生处审核,并将从系统导出《“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候选情况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在网上系统审批,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后发放奖金。

    二、“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

    (一)评选宗旨

    贯彻党和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志存高远、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感恩奉献,树立奋发进取、自强自立典范,引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推荐名额和奖励标准

    1.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标兵候选人(不包括2014级学生)。上年度已享受此称号的学生不在推荐之列。学校组织评审,在候选人范围内最终确定“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

    2.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感恩祖国社会;

    4.在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6.在科研创新、技能大赛、社会实践与公益、自主创业、见义勇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学生中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流程

    “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与上面提到的“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的评选和系统操作流程一致外,还有以下流程内容:

    1.学院指导学生撰写关于典型事迹的文字材料1份,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制作VCR一段,播放时间5分钟以内,除展示候选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风采外,还须包括老师和其他学生对其的评价内容。

    2.学院提交候选学生的文字和VCR形式的事迹材料后,学生处汇总整理后将在“清泽心雨”网站开通栏目展出。同时,学生处组织评委依据材料进行评审,不再专门召开现场评选大会。

    3.评审结束后,学校组织“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表彰活动。

    4.学校集中开展“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事迹宣讲活动,学生处将组织所有获得标兵的学生以分组方式,指定时间和地点分别进行宣讲,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发挥激励作用。

    三、材料报送及相关说明

    1.《“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学院留存)。

    2.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学院审核留存)。

    3.《“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候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系统导出,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522办公室或明向校区资助学贷室231办公室)。

    说明:以上1—3项,“艰苦奋斗、砺志成才”优秀学生和“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所提交的都是同一表式,按要求相应提交。

    4.标兵风采照片(彩色单人照片一张,电子版)。

    5.典型事迹材料(1份,电子版,文字材料要求真实准确,能切合“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主旨,3000字左右,题目为小二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不得抄袭,套改,封面标注学院、专业班级和姓名)。

    6.VCR(1段,播放时间为5分钟以内,除展示个人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风采外,还须包括老师和其他学生对其的评价内容)。

    说明:4—6项,是针对“艰苦奋斗、砺志成才”标兵所提交材料的要求。这些材料以电子版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XX学院标兵候选人”,发送至tyutxszz@163.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018776或3176987。

    7.“系统操作说明”可参见2014年通知的附件。

 

 

                                                                                艺术学院  学工办

附件:“艰苦奋斗、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及标兵申请审批表.doc